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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解决方案

DIVORCE SOLUTION

财产分割方案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20-10-21

随着当今社会婚姻关系自主权的提高,离婚成为一些人重新选择幸福的方式。而离婚过程中的财产分割成为了一个不可避免的问题。

I. 财产归属权的划定

我国《婚姻法》对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及一方财产作出了划定

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另外,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一方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II.共同财产分割的处理原则

1. 基本原则

夫妻的共同财产应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 书面约定是一重要依据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

3. 照顾付出较多义务一方

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4. 照顾生活困难一方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5. 债务处理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6. 对于擅自隐瞒、转卖一方的法律判决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III.同居与重婚

同居期间的所得财产,应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