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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过后又产生财产纠纷如何处理?北京资深婚姻律师代理案例

来源:天斗离婚律师网|0 作者:未知 时间:2022-08-17

离婚过后又产生了财产纠纷如何处理?首先咱们分析一下这个案件产生的原因,大多数情况都是属于当事人在离婚之前,隐藏了财产,又或者是在离婚期间财产没有处理妥当,又或者是在离婚时约定好的财产,另外一方不愿意履行义务,说到这里,咱们就来看一个真实的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例,是由咱们天斗律所的孙律师代理的案件。

 

离婚过后又产生财产纠纷如何处理

 

咱们先来看看具体的案情:

 

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68307.6元。事实和理由:原、被告于1996年2月28日登记结婚。2003年因购车双方向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南礼士路支行申请汽车消费信贷专项资金贷款75000元。2003年至2005年间还款13000元。2005年,被告因犯盗窃罪、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2006年,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作出(2006)朝民初字第23037号判决,判决准许原告与被告离婚,拍卖了该辆汽车折抵银行债务18000元,剩余债务本金44000元并未偿还。此后多年间中国工商银行未向原告主张债权,2019年、2020年从原告卡尾号为5373的中国工商银行卡中扣款共计23399.21元。原告得知该笔贷款并未还清后,与中国工商银行协商,于2020年12月24日一次性支付82216元给银行以结清全部贷款本息,共计支付给银行136615.21元。该笔贷款为原、被告婚姻存续期间用于共同生活的花销,是夫妻共同债务,被告应当承担一半。

离婚过后又产生财产纠纷如何处理?

被告辩称,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双方离婚时被告是净身出户,被告不应该承担债务。

 

这里提到了咱们经常说的净身出户这样一个关键词,那么问题来了,大家需要清楚的是,离婚时的净身出户是不合理的一种行为,除非一方自愿放弃财产,不然无论存在什么协议,都是无效的。

 

最终这个案件,在天斗律所孙华坤律师的代理下,成功胜诉,咱们来看看法院的判决结果:

 

一、被告吴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给付原告王某六万四千一百九十六元五角六分;

二、驳回原告王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相信大家看了这个案例过后,都能够在心中明白一个道理,想要维护自己的权益,一定要鼓起勇气来争取,积极主动的找专业的律师来帮助大家排忧解难。